跳到主要內容
?這什麼意思?
產品隱私與安全支援
繁中English日本語
開啟選單
產品隱私與安全支援

語言

繁中English日本語

服務條款

先看得懂的摘要,再看逐條的全文。

本頁上半是導讀摘要,下半是 Version 1.0 條款全文(繁體中文與英文)。全文才是條文本身;摘要與全文不一致時,以對您較有利者為準(第 15.6 條)。全文已無待填欄位,生效日為 2026-08-12(第 0.1 條);生效日前之購買適用購買當時公布之條款。

服務條款

法律狀態:全文已無待填欄位,生效日 2026-08-12(在此之前為「已填妥、未到生效日」,不是「未生效因為還沒填」)/未經執業律師覆核(負責人已裁決不委任,屬已接受的殘餘風險)/開賣前必須重新核對程式行為與全文。

條款全文就在本頁下方,購買前即可完整閱讀、列印或存檔。

01

契約相對人與通路

契約相對人是 TitApeX, LLC。Direct 版由本公司透過網站與 Stripe 處理付款;App Store 版的購買、付款與退款由 Apple 依其條款處理。聯絡方式為 cso@titapex.com、+1 360 516 2858。

02

產品與隱私承諾

App 解釋使用者主動選取或分享的內容。理解帳本保存在裝置本機;網站不持有副本。App 不背景監控剪貼簿、不要求照片圖庫權限,截圖 OCR 在裝置端完成。選擇第三方雲端 AI 時,以每次明確同意為前提,且不傳送 License Key 或購買識別。

03

Direct 版授權

Direct Mac 版是一次性買斷,授權本身沒有到期日,不會自動續購或再次扣款,且依第 12.8 條不可移轉。一份授權最多同時啟用三台 Mac。不得為超過裝置上限而分享金鑰、轉售或規避授權機制;法律強制允許的還原工程權利不受限制。

3A

金鑰遭盜用

規劃中的自動流程將允許用 License Key 或購買 email 其中一項免費通報,預設只停止新增啟用;通知只寄到購買紀錄中的 email,並提供誤報解除路徑。目前自動凍結尚未啟用,公開頁不收取 License Key,應先用支援信箱聯絡且不要寄完整 Key。啟用前仍須完成資料庫、單次解除 token、加密通知佇列與濫用防護。條款第 3A 條寫的是現況而非規劃:本公司於通報後 7 日內以電子郵件回覆、免費釋出您指定的名額,並逐項寫明目前沒有停止新增啟用的技術措施、也無法遠端讓已安裝的離線租約提前失效。

04

啟用服務

啟用需要網路,之後以最長 180 天的裝置綁定租約離線驗證。公司承諾自購買日起至少兩年維持驗證服務並提供購買版本下載。這不代表伺服器永不中斷;若服務失效致 App 無法使用,仍適用契約不符合與退款保障。

05

第三方 AI

第三方雲端供應商由使用者選擇;本公司不以無動作的預設值傳送內容。資料送達供應商後,由該供應商的條款與隱私政策規範;本公司不承諾供應商立即刪除、完全不留 log 或只在使用者所在國處理。

06–08

付款、退款與支援

Direct 版於結帳時透過 Stripe 一次付清,本公司不接收完整卡號。購買後 14 天內可無理由申請全額退款,且不取代所在地的法定權利;退款後已啟用裝置有 30 天寬限以匯出本機帳本。支援以 email 提供,退款與授權問題請聯絡 cso@titapex.com。

09–13

更新、說明責任與終止

更新是要約,不會片面改掉既有買家的契約或移除購買時的重要功能。AI 解釋可能不完整或錯誤,不是法律、醫療、財務、移民或稅務意見。一般過失的責任限制不適用於故意、重大過失或法律禁止限制的責任。公司只在草案列明的重大違約條件與程序下終止授權,不因退款、批評或申訴而終止。

14–15

法律、法院與一般事項

草案選擇德拉瓦州法,但不排除消費者所在地不可排除的強制權利,也不約定排他管轄、仲裁或集體訴訟權拋棄。消費者仍可在法律允許的法院提起程序。若某部分不可執行,由適用的強制規定取代,不由公司自行補寫。這些跨境條文仍屬本次律師覆核重點。

服務條款全文

版本 1.0

本條款未經任何轄區之執業律師覆核。owner 於 2026-08-10 裁決不委任律師,這是已知並已接受的殘餘風險,寫在這裡是因為您有權在購買前知道。

0

版本、生效日與本條款的審閱狀態

0.1 本條款為 Version 1.0,生效日為 2026-08-12。生效日前之購買,適用購買當時公布之條款。

0.2 本條款未經任何轄區之執業律師覆核。本公司負責人於 2026-08-10 決定不委任律師,本公司選擇把這件事寫在條款裡,而不是讓您以為它經過覆核。本項不影響本條款其餘部分對本公司之拘束力,亦不減損您的任何法定權利。

0.3 本條款以繁體中文與英文公布,兩個版本內容相同;語言版本之優先關係見第 15.7 條。本公司目前不提供日文版(理由見第 15.7(f) 條)。

1

第 1 條 您的契約相對人

1.1 本條款構成您與 TitApeX, LLC(依美國德拉瓦州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登記辦公室:131 Continental Dr, Suite 305, Newark, DE 19713, United States,Delaware Division of Corporations登記檔號 10218092)間之契約。代表人:Chen Bo Han。聯絡方式:cso@titapex.com;電話 +1 360 516 2858(週一至週五 10:00–14:00 台北時間;此時段外來電請留言,本公司一律以電子郵件回覆)。

1.2 「本 App」指 macOS 與 iOS 應用程式「這什麼意思?」,包括本公司提供予您的更新。

1.3 「Direct 版」指本公司透過自有網站、以 Stripe 為支付服務商授權予您的版本;「App Store 版」指經 Apple App Store 取得之版本。

1.4 重要——App Store 版:若您透過 Apple App Store 取得本 App,您的購買契約、付款與退款請求由 Apple 依 Apple 之條款處理,非由本公司處理。本條款第 6 條(價金)與第 7 條(退款)僅適用於 Direct 版;其餘各條對兩種版本均適用。

2

第 2 條 本 App 做什麼、不做什麼

2.1 本 App 讓您選取看不懂的文字,並回覆一則白話解釋。您保留下來的解釋,儲存在您裝置上的「理解帳本」。

2.2 理解帳本儲存於您的裝置本機。本公司不接收、不持有、亦無法取得其副本。它是靜態紀錄:本 App 不將其內容傳送至任何地方,也不以其內容向任何服務提出追問。

2.3 本 App 自截圖辨識文字時,光學文字辨識(OCR)在您的裝置上完成。

2.4 本 App 不於背景監控您的剪貼簿,亦不要求存取您的照片圖庫。

2.5 部分解釋由您自行選擇的第三方雲端 AI 供應商產生。這絕不自動發生:僅在您就該次請求明示同意後才會發生。詳見第 5 條。

2.6 本公司在第 2 條描述本 App 的行為,是因為這些陳述是契約承諾,不是行銷用語。本 App 若未依上述描述運作,即構成不符合契約,適用第 10 條。

2A

第 2A 條 交易頁面與廣告內容之契約效力

2A.1 本公司於交易頁面、產品說明頁、行銷素材及任何廣告中所呈現之商品名稱、價格、內容、規格、型號、功能描述及其他相關資訊,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本公司依其內容對您負履行義務(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第 1 項公告之應記載事項第 3 點)。本公司不以任何字句減損上述內容之契約效力。

2A.2 交易頁面所使用之操作畫面示例中:(a) 畫面所呈現之功能、可操作之項目、欄位、選項與操作流程,屬本公司之履行義務;實際產品缺少畫面中呈現之功能或欄位者,構成不符合契約。(b) 畫面中所顯示之具體使用者輸入文字,以及該次解釋之具體輸出文字,屬範例資料;本公司不承諾您輸入相同文字會得到相同或同等品質之輸出(原因見第 2A.3 條)。(c) 前款範例資料在交易頁面上必須以視覺方式明確標示「範例」字樣;未經標示者,推定屬 (a) 款之履行義務。

2A.3 解釋品質的性質:(a) 本 App 產生之解釋由生成式語言模型產生,相同輸入於不同時點可能產生不同輸出。此為本商品之固有性質,本公司於購買前在交易頁面明確揭露。(b) 因此本公司之履行義務為:本 App 能就您所選取之文字,以您所選擇之語言,依交易頁面所載之固定輸出結構產生一則解釋。本公司不承諾任一特定解釋之正確性、完整性或適用性。(c) 本 App 之解釋為理解之輔助,非法律、醫療、財務、移民或稅務之專業意見。(d) 本項係商品性質之說明而構成契約內容之一部分,非事後排除廣告效力之免責條款;各款均已於交易頁面上、在您付款前,以清楚易懂之文句呈現。

2A.4 交易頁面所載內容與本條款不一致者,以對您較有利者為準。本公司不得以本條款限縮交易頁面所為之承諾。

2A.5 本公司就交易頁面內容之涵義無最終解釋權。有疑義者,依第 15.6 條為有利於您之解釋。

3

第 3 條 授權——您買到的是什麼

3.1 授與。於您全額付款後,本公司授予您一份無期間限制、全球、非專屬、不可移轉、不可再授權之授權,供您安裝及為自己之個人或內部業務目的使用本 App。

3.2 一次性買斷。本交易為一次性買斷,非訂閱制,無週期性扣款,授權本身沒有到期日。本公司不會將您的授權轉為訂閱制,亦不會停用您已付費之授權,但第 12 條所定情形不在此限。

3.3 3 台裝置啟用。您的授權同時最多可於 3 台裝置啟用。第 4 台會被拒絕啟用,您的授權不會因此被終止。您得隨時於 App 內停用其中任何一台;停用完成後名額會釋出並可指派給別台,啟用新機仍需要您保存的 License Key。若您因遺失、遭竊、硬體故障或出售而無法自行停用,請聯絡本公司,本公司免費為您釋出名額。

3.4 您不得為之行為。您不得:(a) 散布、轉售、出租、出借或再授權本 App 或您的授權金鑰;(b) 為超過裝置數上限而與家戶或組織以外之人共用授權金鑰;(c) 移除或規避授權技術措施。

3.5 還原工程。除強制法律允許者外(包括歐盟指令 2009/24/EC 第 5 條及第 6 條),您不得對本 App 進行反編譯、反組譯或還原工程。本條不限制您依該等強制規定所享有之權利。

3.6 權利歸屬。本公司與本公司之授權人擁有本 App 及其上之全部智慧財產權。您擁有您所建立之內容,包括理解帳本內的一切。

3A

第 3A 條 授權金鑰遭盜用或冒用時的處理

3A.1 本公司會做什麼,以及目前做不到什麼。本公司知悉您的授權金鑰遭他人冒用、盜用或未經您同意而使用時,將於 7 日內以電子郵件回覆您,並依第 3A.4 條至第 3A.6 條處理。本公司在此逐項寫出目前做不到的事,而不是以概括用語帶過:(a) 本公司目前沒有可停止該金鑰新增裝置啟用之技術措施。自動凍結流程尚未上線,本站 /zh-Hant/support/key-compromise 頁面亦已照實說明。(b) 已安裝於裝置上之授權租約,效期最長 180 天,其驗證完全在該裝置上完成(見第 4.2 條);本公司無法遠端使其提前失效。(c) 因此,本公司就本條之補救以第 3A.6 條之返還與費用負擔為主,而非以阻斷為主。本公司把這件事寫在條款裡,是因為您應該在購買前就知道,而不是在金鑰外洩後才知道。

3A.2 通報管道(免費、全天候受理)。電子郵件 cso@titapex.com,主旨請含 [KEY-COMPROMISE]。您僅需提供授權金鑰或購買時之電子郵件其中一項即可通報,本公司不以身分驗證作為受理之前提。通報時請勿寄出完整授權金鑰的全文,以免在傳輸與信箱中再留下一份。本站 /zh-Hant/support/key-compromise 之自動回報表單目前關閉;該頁面已載明其現況,並指向本項之電子郵件管道。

3A.3 冒用實際能造成的影響範圍。您的授權同時最多於 3 台裝置啟用(第 3.3 條)。冒用者僅能在有空出之名額時啟用;您已啟用之裝置不會因他人啟用而停止運作,亦不會被他人停用(停用單一裝置需要該裝置本身之簽章)。

3A.4 本公司於第 3A.1 條所定期間內會做的事。(a) 以電子郵件書面確認收到您的通報,並告知第 3A.1 條之界限;(b) 依您的請求,免費釋出您指定之裝置名額,使您自己的裝置得以重新啟用;(c) 就本次事件與您商定第 3A.6 條之處理方式。

3A.5 通知一律寄至購買時登記之電子郵件。本公司就本條所為之任何通知、名額釋出確認與返還安排,一律寄至您購買時登記之電子郵件地址,不寄至通報人另行填寫之地址(兩者相同者除外)。此設計使他人縱使知悉您的金鑰,亦無法將本程序導向自己。

3A.6 您的救濟。(a) 您因金鑰遭冒用而無法於自己的裝置上使用本 App,且本公司無法為您解決者,構成第 7.3(b) 款及第 7.3(c) 款之退款事由,本公司依該條處理;(b) 本公司不因本次事件向您收取任何費用、縮短您的授權,或減少您的裝置名額;(c) 本公司不以「金鑰由您保管」為由,將本次事件所生之損失概括歸由您負擔。

3A.7 紀錄與舉證。(a) 本公司之啟用紀錄與伺服器紀錄得作為證據之一,但非認定事實之唯一依據;您得提出任何其他證據。(b) 本公司不記錄您所選取之文字、解釋內容或理解帳本之任何內容;本程序之紀錄限於金鑰識別碼、時間戳、操作類型與通報管道。

3A.8 無法確認正當持有人時。數人就同一金鑰主張權利而本公司無從確認者,本公司不將授權判給任一方,並以書面告知各方本公司無權裁決權利歸屬。於此期間,您依本條款或法律所享權利之期間不進行。自通報起 90 日仍無法確認者,本公司主動聯繫原始付款人並提供全額退款之選項。

3A.9 本公司之責任。(a) 本公司未於第 3A.1 條所定期間內回覆,致您之損害擴大者,就擴大之部分負賠償責任。(b) 本公司誤釋出或誤停用您之裝置名額者,應立即回復,並依第 12.6 條負賠償責任。(c) 前二款之責任不適用第 11 條之責任上限。(d) 本公司不預先免除或限制本條之責任;本條款不含「金鑰外洩所生一切損失由您自負」或類似意旨之約定。

3A.10 您的協力。您知悉金鑰遭冒用時,宜儘速依第 3A.2 條通報。未通報並不使您喪失本條或法律所定之權利;但本公司就通報前已發生且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損害,得依民法過失相抵之規定主張減輕。

3A.11 本條為現況之描述,不減損法定義務。本條所述者為本公司目前實際可為之處理程序。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第 1 項公告之應記載事項所定之義務,縱未記載於本條款,依同條第 5 項仍構成本契約之內容,不因本條之記載方式而減免。本公司於自動凍結流程上線後,將依第 9.7(b) 條就其後之購買公布新條款。

4

第 4 條 授權啟用服務——本公司的承諾與您的保障

4.1 Direct 版會連線本公司的啟用服務,以驗證您的授權金鑰並管理您的裝置啟用名額。

4.2 離線使用。啟用會在該台裝置上留下一份已簽章的授權租約,效期 180 天;租約有效期間的驗證完全在裝置端完成,不需要連網。到期前 90 天內,App 會在有網路時自動續期;若始終沒有連上網路,租約到期後該台需要重新連網一次才能繼續使用。

4.3 本公司的承諾。本公司自您購買日起至少 2 年內維持啟用服務之運作。

4.4 若本公司終止啟用服務。本公司將於終止前至少 90 日,免費提供可在不連線本公司伺服器之情況下繼續使用本 App 之版本或授權檔案,並以您購買時提供之電子郵件通知您。本公司不會因為停止運作伺服器,而使您已付費之授權失效。

4.5 啟用服務之可用性並非不中斷運作之保證;惟啟用服務失效致您無法使用本 App 者,構成不符合契約(適用第 10 條),並構成第 7.3 條之退款事由。

5

第 5 條 第三方 AI 供應商——本公司控制得到與控制不到的部分

5.1 由您選擇供應商。本 App 可將請求送往您所選定並設定的第三方雲端 AI 供應商。本公司不代您選擇,亦無任何預設值會在您未採取行動時傳送資料。

5.2 逐次同意。每次傳送前,本 App 會告知將傳送之內容並請您確認;您未確認者,不傳送任何資料。

5.3 傳送內容。涉及影像者,本公司傳送已移除位置等中繼資料之縮圖(處理方式見本站 /zh-Hant/privacy)。本公司不傳送您的理解帳本、授權金鑰,或可將該請求連結至您購買紀錄之識別資訊。

5.4 本公司這一端的處理。本公司不保留此等請求之內容、不將其內容寫入本公司日誌、不用於任何訓練。

5.5 本公司控制不到的部分——請務必閱讀。您的請求送達您所選之供應商後,其後續處理依「該供應商」之條款與隱私政策,而非本公司之政策。供應商通常會為濫用監控目的保留輸入內容一段期間,並可能於您所在國家境外處理。本公司不能、也不承諾該供應商會立即刪除您的請求,亦不承諾該供應商不留存任何日誌。請於啟用任一供應商前,先閱讀該供應商自己的條款與隱私政策。

5.6 本公司之角色。就該傳送行為本身,本公司之個資法定位為提供處理工具者,而非該次傳送內容之控制者:您選擇文字、時機與供應商,並使用您自己的供應商帳號與金鑰;本公司不接收、不儲存、亦無從得知該次傳送之內容。本公司決定的是傳送前在您裝置上完成的技術處理方式(本機遮罩、縮圖與請求格式)與可選供應商之範圍。資料送達供應商後之處理,由該供應商依其自身條款與隱私政策獨立負責。本項定性未經任何轄區之執業律師覆核(見第 0.2 條);相關說明見本站 /zh-Hant/privacy。

6

第 6 條 價金與付款(Direct 版)

6.1 價格為 US$19.99(以新台幣計價者為 NT$650)。您在頁面上看到的金額即為您需支付的總額:沒有運費,也沒有任何其他加收項目。

6.2 價金於購買時由 Stripe 一次收足。本公司不接收、亦不儲存您的完整卡片資料。

6.3 交付為即時電子交付:本公司將授權金鑰與下載連結寄至您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

6.4 本公司將於您購買後,立即以電子郵件、於耐久媒介上,寄送包含全部締約前資訊之契約確認,其中包含本條款全文或其永久連結。

7

第 7 條 退款(Direct 版)

7.1 14 日,無需理由。您得於購買後 14 日內因任何理由或無理由解除契約並取得全額退款。請寄 cso@titapex.com。您無須說明理由,亦無須使用特定表單;若您想使用表單,本條款附件 A 即為範本解約書。本公司將於收到您的請求後 14 日內,以您原付款方式退款,您不負擔任何費用。

7.2 本政策係附加於而非取代您的法定權利。若您所在國法律給予更長期間、不同起算點或額外事由,依該法律。特別是:對歐盟/歐洲經濟區消費者,本公司未依 2011/83/EU 指令第 16(m) 條排除您的法定解約權;對台灣消費者,本公司未排除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之解除權。

7.3 逾 14 日後。本公司將個案認定,並於下列情形通常准予退款:(a) 您的硬體或作業系統不符合本站 /zh-Hant/buy 所公布之需求,致本 App 無法執行;(b) 您無法啟用授權且本公司無法解決;(c) 全部啟用名額均已使用且本公司無法釋出;(d) 您遺失授權金鑰且本公司無法為您復原。本公司將於 14 個工作日內回覆依本項提出之請求。

7.4 退款後之 30 日寬限期。退款後,已啟用之裝置自退款發出日起繼續運作 30 日,以免您的作業中斷,並讓您有時間匯出本機帳本。經請求且有正當理由者,本公司得予延長,但不得逾退款日起 180 日。期滿後授權終止。

7.5 部分退款不終止授權。本公司若基於善意折讓給予部分退款(例如因瑕疵、服務中斷或延遲),您的授權完整存續,不因此被撤銷或縮減。部分退款不構成重新購買,亦不重新起算本條款下之任何期間。

7.6 App Store 版之退款須向 Apple 申請,本公司無法為您辦理。惟不論您在何處購買,本公司均會協助您處理技術問題。

8

第 8 條 支援

8.1 本公司以電子郵件 cso@titapex.com 提供支援,語言限繁體中文與英文。本公司不以日文或其他語言提供支援。本公司把這件事講在前面,是因為您應該在購買前就知道,而不是購買後才知道。

8.2 本公司以 14 個工作日內回覆為目標。這是目標,不是保證的服務水準。

9

第 9 條 您買到的版本、軟體更新,以及本公司無片面變更之權利

9.1 本公司無片面變更權。本公司無片面變更本契約內容、亦無片面變更您已購買之商品規格之權利。本條款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賦予本公司該等權利。

9.2 您買到的是「那一個版本」。您購買時交易頁面所呈現之功能、規格與系統需求,構成您所購得商品之內容(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第 1 項公告之應記載事項第 3 點)。本公司對您負有的義務,是使該版本持續可供您安裝與使用,而非使本 App 的最新版本永遠維持該內容。因此:(a) 本公司將於您購買日起至少 2 年內,持續提供您購買時之版本(或功能上不遜於該版本之版本)之下載,並持續受理該版本之授權驗證;(b) 軟體更新為本公司對您所為之要約,非本契約之變更,您得選擇不安裝更新而繼續使用您已安裝之版本,本公司不因此停止其授權驗證,亦不因此拒絕提供第 8 條之技術支援;(c) 本公司不會以自動更新之方式,移除或停用您購買時已存在之功能,自動更新預設僅涵蓋資訊安全修補與錯誤修正。

9.3 何謂「重要變更」(列舉,非例示)。下列各款構成對您已購商品之重要變更:(a) 移除、停用或實質降低交易頁面所載之任一功能;(b) 減少同時啟用之裝置數(3 台);(c) 將一次性買斷改為訂閱、加收任何費用,或使既有功能改為付費;(d) 新增購買時未載明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或傳輸;(e) 縮短或終止第 4 條之授權啟用服務期間,或第 9.2(a) 款之版本提供期間;(f) 提高系統需求,致您購買時符合需求之裝置變為不符合。除上述各款外,下列各項不構成重要變更,本公司得逕行為之:錯誤修正、資訊安全修補、效能改善、無障礙改善、不減損既有功能之新功能,以及不影響功能可用性之介面調整。

9.4 重要變更的程序:事前通知與您的選擇權。本公司如因法律強制規定、第三方授權終止或第 9.6 條之情形,而必須對您已購版本為重要變更者,應:(a) 於變更生效日至少 60 日前,以您購買時提供之電子郵件個別通知您,載明變更之具體內容、原因、生效日及本項所定之各項選擇;(b) 於通知後至變更生效日之期間內,供您選擇下列任一項:(i) 繼續使用變更前之版本(本公司持續提供其下載與授權驗證,至第 9.2(a) 款所定期間屆滿為止),此為預設選項,您未回應者視為選擇本目;(ii) 接受變更;(iii) 解除本契約並取回對價,計算方式依第 9.5 條。(c) 您未於通知期間內回應者,不生任何不利益,並依 (b)(i) 目處理;繼續使用本 App 本身,不構成對變更之承諾。

9.5 解除契約時的返還金額(「已付未用」在買斷制的計算方式)。本契約為一次性買斷,無週期性對價,故「已付未用」依下列方式計算,並以對您較有利者為準:(a) 基準期間:自您購買日起,至第 9.2(a) 款所定 2 年期間屆滿之日止;此期間為本公司自行承諾之給付期間,作為計算分母。(b) 按比例返還:返還金額 = 您實付價金 ×(基準期間之剩餘月數 ÷ 基準期間之總月數),未滿一月者以一月計。(c) 全額返還之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 (b) 款,本公司返還全部價金:(i) 變更致本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消費者保護法第 12 條第 2 項第 3 款);(ii) 變更屬第 9.3(c) 或 (d) 款;(iii) 變更於您購買後 14 日內發生。(d) 本條之返還不影響您依法得請求之損害賠償,本公司不預先免除或限制該賠償責任。(e) 本條之返還不影響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第 12 條或其他法律所得主張之權利;如各該權利之效果較本條有利於您,依各該規定。

9.6 作業系統升級或第三方平台變更所致之必要調整。(a) 本 App 依存於 Apple 提供之作業系統與系統框架;作業系統改版、系統框架停止提供或平台政策變更,可能使本 App 之某項功能在新版作業系統上無法以原方式提供。(b) 此種情形下,本公司之義務為:(i) 於知悉後 30 日內,於本站 /zh-Hant/support 公告受影響之功能、受影響之作業系統版本及本公司之因應方案;(ii) 維持您在原作業系統版本上的既有功能——本公司不會因為新版作業系統不支援,而在您未升級的裝置上移除該功能;(iii) 以合理努力於 180 日內以替代方式回復該功能;(iv) 未能回復,且該功能屬交易頁面所載之功能者,適用第 9.4 條與第 9.5 條,您得選擇解除契約並取回對價。(c) 本條不免除本公司之責任;本條僅說明變更之原因與本公司之因應義務,本公司就給付不能或不完全給付所應負之責任,依中華民國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及您所在地法律定之,不因本條而減免。(d) 本公司不得援引本條,就非因作業系統或平台變更所致之功能移除主張免責。

9.7 本契約條款之變更。(a) 本條款係一次性買斷交易之條款,本公司不會變更您已購買之授權所適用之條款。(b) 本公司得就未來之購買公布新條款;新條款僅適用於其生效後所為之購買,對您已購買之授權不生效力。(c) 本公司如因法律強制規定而必須變更適用於您既有授權之條款者,準用第 9.4 條之通知與選擇權程序,及第 9.5 條之返還計算。(d) 繼續使用本 App、繼續接收更新,或未回應通知,均不構成對新條款之同意。

9.8 疑義之解釋。某一變更是否構成第 9.3 條之重要變更,如有疑義,不由本公司單方認定,應為有利於您之解釋(見第 15.6 條)。

10

第 10 條 本公司就本 App 承諾什麼、不承諾什麼

10.1 本公司承諾本 App 將符合第 2 條之描述,以及本站 /zh-Hant/buy 與 /zh-Hant/legal 所載之締約前資訊,並適於此類軟體通常之使用目的。

10.2 本 App 產生之解釋是理解的輔助,可能不完整或有錯誤。它不是法律、醫療、財務、移民或稅務意見,重要決定不應僅憑它作成。本公司不擔保任一特定解釋之正確性。

10.3 本公司不擔保本 App 完全無瑕疵、可在所有組態下運作,亦不擔保任何第三方 AI 供應商將持續可用或維持現有表現。

10.4 法定瑕疵擔保不受排除。第 10 條不排除或限制適用於您的任何法定契約相符擔保,包括轉換 (EU) 2019/770 指令之各國內法(在歐盟/歐洲經濟區,本公司就交付時既存之不符合負責,且於各國內法有規定者,自交付起至少 2 年)、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或日本消費者契約法。

11

第 11 條 責任

11.1 本條款不限制或排除本公司就下列事項之責任:因本公司過失致人死亡或人身傷害;詐欺或詐欺性不實陳述;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或依適用於您的法律不得限制或排除之其他責任。

11.2 在第 11.1 條之前提下,且僅適用於構成一般過失之作為或不作為、不適用於故意或重大過失者:本公司因本條款及本 App 所生對您之總累計責任,以下列較高者為限:(a) 您就本 App 支付予本公司之金額;(b) 美金 100 元。(本項就故意與重大過失所設之明文排除,係日本消費者契約法第 8 條第 3 項所要求;欠缺該明文者,本項限制對日本消費者全部無效。)

11.3 同在第 11.1 條之前提下,且同樣僅適用於一般過失者:本公司不就利益損失、營業損失或資料損失負責;但因本 App 之瑕疵致您理解帳本滅失或毀損者,不適用本項之排除,而適用第 11.2 條。

11.4 本第 11 條之排除與限制,於消費者所在國法律不允許之範圍內,對消費者不適用。台灣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至第 9 條之商品責任,依同法第 10 條之 1 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免除,本條款亦未予限制或免除。第 3A.9 條與第 12.6 條所定之責任,不適用本條之上限。

12

第 12 條 契約之終止

12.1 本公司無任意終止權。本公司無任意終止或解除本契約、亦無任意停用您已付費授權之權利。本公司僅得依第 12.3 條所列舉之事由,並依第 12.4 條之程序,終止本契約。本條款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賦予本公司任意終止之權利。

12.2 您得隨時終止。您得隨時停止使用本 App;您於第 7 條所定期間內者,並得請求退款。您終止本契約無須說明理由,亦不負擔任何違約金或費用。

12.3 本公司得終止之事由(列舉,非例示)。本公司僅於您有下列各款重大違約行為之一時,得終止本契約:(a) 您將授權金鑰散布、轉售、出租或出借予他人,且其規模或方式顯逾第 3.3 條之 3 台裝置範圍;(b) 您以規避、破解或移除授權技術措施之方式使用本 App;(c) 您以詐術取得授權(包括以偽造之付款資料、他人之支付工具,或以不實資訊取得退款後繼續使用);(d) 您於取得全額退款且第 7.4 條之 30 日寬限期屆滿後,仍繼續使用本 App。上列各款以外之任何事由,均不構成本公司終止之事由。特別是,下列情形本公司不得終止本契約:(i) 您申請退款、行使法定解除權,或主張任何法定權利;(ii) 您公開評論、批評本 App 或本公司;(iii) 您向消費者保護機關、主管機關申訴,或提起訴訟;(iv) 您拒絕安裝軟體更新,或拒絕接受第 9.3 條之重要變更;(v) 您長期未使用本 App;(vi) 您未提供本公司要求之非必要個人資料。

12.4 終止之程序。本公司依第 12.3 條終止前,應:(a) 以您購買時提供之電子郵件,書面通知您,具體記載所指稱之違約行為、其發生時間、本公司據以認定之依據,以及本公司擬採取之措施;(b) 給予您至少 14 日之改正期間,並於該期間內受理您之說明、異議或補正;您提出說明者,本公司應於 7 日內以書面回覆;(c) 於您於改正期間內停止該行為或提出合理說明時,不得終止;但第 12.3(a) 款之故意大規模散布及第 12.3(c) 款之詐術行為,本公司得不經改正期間逕行終止,惟仍應踐行 (a) 款之書面通知,並於通知後受理您之異議;(d) 終止時,就您購買後未使用之部分,依第 9.5 條之計算方式返還,但第 12.3(c) 款之情形不在此限。

12.5 舉證。(a) 就第 12.3 條所列事由之存在,由本公司負舉證責任。(b) 本公司之伺服器紀錄、授權啟用紀錄及購買紀錄,得作為證據之一,但非認定事實之唯一依據;您得提出任何其他證據反證。(c) 本公司不得僅以裝置啟用次數、IP 位址變動或地理位置差異,單獨認定第 12.3(a) 款之違約。

12.6 不當終止之責任。本公司之終止如經認定為無理由或程序違法者:(a) 本公司應立即回復您的授權,並免費釋出全部裝置啟用名額;(b) 本公司應賠償您因此所受之損害及所失之利益;(c) 本公司不預先免除或限制本項之賠償責任,第 11 條之責任上限不適用於本公司之不當終止;(d) 您依消費者保護法、民法及您所在地法律所得主張之權利,不因本條而受限制。

12.7 終止之效果。(a) 終止後,您應停止使用並移除本 App。(b) 您的理解帳本屬於您;本契約終止不使本公司取得該帳本之任何權利,本公司未持有其副本,亦無從刪除。(c) 第 3.6 條、第 9.5 條、第 10 條、第 11 條、第 12.5 條、第 12.6 條、第 14 條及第 15 條於終止後繼續有效。

12.8 授權之移轉。本授權授予您本人,不得轉售、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移轉予第三人。本條不影響您依所在地強制規定所享有之權利;該等規定給予您較本條更多權利者,依該等規定(包括歐盟法院 C-128/11 UsedSoft 一案所確立之發行權耗盡原則,如適用於您)。

14

第 14 條 準據法、您所在地的強制性權利,以及訴訟法院

14.1 準據法。本條款及因本條款所生或與其相關之非契約義務,適用美國德拉瓦州法,並排除其法律衝突規則,亦排除《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之適用。

14.2 您所在地的強制性消費者權利恆優先(適用於消費者)。若您係以消費者身分購買(即非為您的營業、事業、工藝或專門職業之目的),第 14.1 條不剝奪您依常居所地法中不得以合意排除之規定所享有的保護。本條款任何規定與該等強制規定衝突者,以該強制規定為準,本條款衝突部分對您不適用;其餘部分繼續有效。

14.3 個別確認。在不限制第 14.2 條的前提下,本公司特別確認:(a) 若您常居於歐盟或歐洲經濟區,(EC) 593/2008(羅馬第一號規則)第 6 條第 2 項保留您常居所地國的強制性消費者保護,包括轉換 2011/83/EU 指令與 (EU) 2019/770 指令之各該國內法;(b) 若您居住於台灣,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之強制規定適用之,包括該法第 12 條、第 18 條及第 19 條;(c) 若您常居於日本,適用《法の適用に関する通則法》第 11 條,您得通知本公司而要求適用日本法之特定強行規定(包括消費者契約法)。

14.4 法院——本公司不限制您起訴之地點。本條款不含任何限制您向本公司提起訴訟之法院的約定。特別是,若您為中華民國(台灣)之消費者,您得於下列任一法院對本公司提起訴訟,由您選擇:(a) 您的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法院;(b) 消費關係發生地之法院(消費者保護法第 47 條);(c) 依民事訴訟法有管轄權之其他法院。若您為設籍於歐盟會員國之消費者,您得於該會員國之法院起訴((EU) 1215/2012 規則第 18 條第 1 項)。若您為日本之消費者,您得於依日本法有管轄權之任何法院起訴。

14.5 法院——本公司對您起訴之地點。本公司僅得於您設籍、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法院對您提起訴訟。本公司不會於其他任何地點對消費者提起訴訟。(此與 (EU) 1215/2012 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一致,並為本公司對所有轄區之消費者一體適用之自我拘束。)

14.6 無仲裁條款、無集體訴訟權拋棄。本條款不含任何仲裁合意,亦不含任何拋棄集體、共同或代表訴訟權利之約定。本公司日後如擬導入該等條款,僅適用於您另行、積極表示同意之後所為之購買,絕不溯及您已購買之授權。

14.6-A 小額訴訟程序不受限制(適用於台灣消費者)。(a) 本條款不含、亦不得解釋為含有民事訴訟法第 436-9 條所稱「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中關於債務履行地或合意管轄之約定。(b) 您依民事訴訟法第 436-8 條以下之小額訴訟程序起訴時,本公司不主張任何本條款中之管轄約定,亦不以本條款為由聲明異議或聲請移送管轄。(c) 本公司不要求您以訴訟外方式(協商、調解、仲裁)作為起訴之前置要件;第 15.5 條之申訴管道係供您選用,非義務。

14.7 本條之可分性。本第 14 條之任何部分於您所在司法轄區被認定不可執行者,其餘部分繼續適用;不可執行之部分由您所在轄區的強制規定取代,而非由本公司另行指定之條款取代。

14.7-A 本條之解釋界限。(a) 本第 14 條任何規定,均不得解釋為排除或限制您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47 條、民事訴訟法第 436-9 條,或您所在地任何強制規定所享有之管轄利益。(b) 本條任何部分與前款規定牴觸者,該部分對您不適用,且由該強制規定取代,而非由本公司另行指定之條款取代。(c) 本公司放棄就消費者訴訟主張不便利法庭(forum non conveniens)之抗辯。

14.8 準據法之選擇不影響管轄。第 14.1 條選擇美國德拉瓦州法為準據法,不影響第 14.4 條至第 14.7-A 條之管轄安排,亦不使任何法院喪失管轄權。您於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訴時,該法院得依其國際私法規則決定應適用之法律,並依第 14.2 條適用您所在地之強制性消費者保護規定。

15

第 15 條 一般條款

15.1 本條款某一規定於您所在轄區無效或不可執行者,其餘部分繼續適用,該無效部分由您所在轄區之強制規定取代。

15.2 本公司未執行某一規定,不構成對該規定之拋棄。

15.3 本條款、本公司之隱私政策,以及本站 /zh-Hant/legal 所載之賣方資訊,構成雙方就本 App 之全部合意。本項不限制您就本公司對您所為之任何誤導性陳述所享有之救濟。

15.4 本條款以繁體中文與英文公布;語言版本之優先關係依第 15.7 條。本公司之支援語言為繁體中文與英文(第 8.1 條)。

15.5 申訴。請寄 cso@titapex.com。就 2011/83/EU 指令第 6 條第 1 項 (t) 款之目的,本公司目前未加入任何訴訟外爭議解決機構。這不影響您向所在國消費者保護機關申訴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15.6 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a) 本條款之任何條款,其文義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您之解釋(消費者保護法第 11 條第 2 項;同法第 17 條第 1 項公告之應記載事項第 2 點)。(b) 本公司就本條款之涵義、範圍或適用無最終解釋權;本條款不含、亦不得解釋為含有本公司保留最終解釋權或類似意旨之約定。(c) 本條款中「重要」「重大」「合理」「必要」「顯逾」等不確定用語,於個案適用有疑義時,依 (a) 款為有利於您之解釋,不由本公司單方認定。(d) 本條款與交易頁面、產品說明頁、隱私政策、退款政策或本公司任何其他公開文件不一致時,以對您較有利者為準。(e) 本條款與您所在地之強制規定不一致時,依該強制規定;且該不一致部分由該強制規定取代,而非由本公司另行指定之條款取代。

15.7 語言版本。(a) 本條款以繁體中文與英文公布,兩個版本內容相同。(b) 若您為中華民國(台灣)之消費者,繁體中文版與其他語言版本有歧異時,以對您較有利者為準。(c) 若您所在地之法律規定應以您所在地語言之版本為準,依該規定。(d) 除前二款之情形外,以英文版為準。(e) 本公司不因翻譯之差異而主張減輕或免除依任一語言版本所生之義務。(f) 本公司目前未提供日文版之本條款。本站部分頁面有日文介面,但本條款之拘束力版本僅有繁體中文與英文兩種;日文版須經日文母語法律審閱後才會發布,在此之前不存在任何日文版本。

15.8 本條之效力。第 15.6 條與第 15.7 條之規定,優先於本條款其他各條之規定適用;本條款任何其他條款不得限制或排除本條之適用。

A

附件 A 範本解約書(2011/83/EU 指令附件 I(B))

(僅於您欲解除契約時填寫並寄回本表;您也可以直接寫信說明,不使用本表不影響您的權利。)

致 TitApeX, LLC,131 Continental Dr, Suite 305, Newark, DE 19713, United States,電子郵件 cso@titapex.com:

本人/本公司(*)茲通知解除本人/本公司(*)就下列商品之買賣契約(*)/服務提供契約(*):

訂購日期(*)/收受日期(*):

消費者姓名:

消費者地址:

消費者簽名(僅於以紙本通知時需要):

日期:

(*)請刪除不適用者。

相關頁面:隱私政策 · 賣方資訊 · 支援與退款 · 金鑰安全現況

這什麼意思?

AI 無縫融入你的工作流

隱私與安全支援服務條款賣方資訊

© 2026 開發中,尚未公開上架。